• 005303238/2017-00157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通知
  • 2017-06-30
  • 2017-06-30
  • 通知
  • 登煤字〔2017〕78号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煤管所、矿山救护队:

现将《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30日

 

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作风建设,促进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效率,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65号),郑州市和登封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登办文〔2017〕19号)精神,决定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载体,以履行监督责任、助推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机关作风庸懒散、行政效能低下、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查问题、强化措施促整改、强化责任促担当、强化制度促治本,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加快推进登封市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强政治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局直单位和各煤管所。

三、整治重点

(一)机关作风庸懒散问题。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小微”腐败问题突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态度冷硬、行为粗暴、久拖不决;工作作风散漫,贪图安逸、拈轻怕重,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突出;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工作日午间饮酒,随意脱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突出问题。

(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重点整治对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以及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要民生事项安排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工作落实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待观望、选择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

(三)行政服务效能低下问题。重点整治落实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不彻底,在审批服务过程中,执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集中审批等工作机制不到位,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违规设置准入门槛、流程环节繁琐;在行政执法中,监管缺失、检查过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强占掠夺;服务市场主体中,故意拖延、刻意设卡、相互推诿、造成政策棚架等突出问题。

(四)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四大重点”工作不到位;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敢碰硬、不愿负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监督验收走过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消极腐败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采取“统一推进、阶段执行”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引导(2017年7月上旬)。各科室要对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分别建立部门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对专项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行动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详细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建立台账(2017年7月底前)。各科室要结合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坚持自己找、相互帮、群众提、组织点相结合,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交流、征集意见等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本科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台账。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每名同志“庸懒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点明、指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7年11月底前)。各科室要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查明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教育的教育,该问责的问责,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把整改贯穿专项监督全过程。各科室要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排查问题线索。依托纪委办举报电话0371-62876148,综合运用微信、举报网站等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的投诉举报。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的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线索,列入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二)深化民主评议。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责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等方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机关重点单位进行评议,查找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干部作风中的深层次问题,实现以评促纠、以纠促改、以改促建。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局督查考核办公室、局直各科室和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推磨轮查等形式,把抓落实、促整改贯穿专项监督各个阶段,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突出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节点、热点难点等方面的检查,注重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局纪委要对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盯住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涣散,造成单位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五)公开通报曝光。建立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局纪委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凡经上级部门通报的恶劣问题,一律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局党委成立以局长靳建伟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孟春生为副组长的全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督的统筹协调、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科室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专项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各单位、科室和煤管所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负总责,部门全体同志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各职能部门对本区域的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化解政策落地的“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落实监督责任。局纪委要立足主业主责,牵头负责、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抓好“线索梳理、民主评议、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专项监督推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项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强力问责促责任落实。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本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整治工作,作为本次专项监督的“规定动作”,划好“红线”守好“底线”,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底以前,将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局内网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委,联系人:郝瑜,电话:62876148),11月5日前报送专项监督工作总结。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