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本机关于2017年11月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登封市嵩山论坛生态文化示范区景观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许可如下:
一、登封市嵩山论坛生态文化示范区景观大道工程位于登封市唐庄镇境内,线路呈西北东南走向,起自环山旅游公路南坡村委会南侧,沿山腰向西穿过马蹄沟、铁匠沟、雪沟村,沿石淙河折向东南方向,途径关帝庙村,在S327石淙河桥南侧至终点,全长6274.603m,行政隶属登封市唐庄镇管辖。道路设计参考城市次干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22.75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占地面积33.26hm²,其中永久占地28.56hm²,临时占地4.70hm²。工程总挖方量39.52万m³,总填方量30.51万m³,利用方30.09万m³,调运方0.42万m³,弃方量9.01万m³,共设两个弃渣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764.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349.38万元,全部由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登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计划于2017年10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18年4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豫西南山地丘陵区-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属淮河流域、低山丘陵地貌类型、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2℃,年降雨量604.6mm。主要土壤类型为褐土,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属伏牛山中条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止工程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二、同意方案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和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经审查,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建设期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应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经计算,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将产生土壤流失总量为1288.51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949.72t,其中:施工期土壤流失总量为917.38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总量为32.34t。
五、同意本工程采用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9.3%,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达97.3%,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8%,林草覆盖率达32.2%。
六、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3.67hm²,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3.26hm²,直接影响区面积为10.41hm²。
七、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和弃渣场防治区共4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同意采用实地量测、地面观测、遥感监测和资料分析等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十、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822.3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具有水保功能投资383.72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438.61万元,防治费652.07万元(工程措施投资391.2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32.7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8.09万元),独立费用98.37万元,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综[2015]10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的标准规定,河南省属中部地区不超过1.50元/m²,本方案按1.50元/m2暂列水土保持补偿费49.89万元,待河南省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颁布实施后按新标准征收。
十一、建设单位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逾期不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