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210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批复
  • 2017-08-14
  • 2017-08-14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96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批复

大冶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收到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申请》(豫联煤业技文〔2017〕124 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要求,结合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慧祥煤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慧祥煤业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1人跟班下井,并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进行隐患整改作业。

一、慧祥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豫)MK安许证字〔2014〕012253]2017年1月15日到期,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督促慧祥煤业按程序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进度。

二、慧祥煤煤业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安全培训,针对隐患整改项目,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严禁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三、慧祥煤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65人,零点班停止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12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见附件)。

四、严格落实主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煤矿矿级领导下井制度,加强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矿井要加强防突管理、瓦斯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治理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善、通风设施标准完好、瓦斯治理措施到位、监测监控有效。

六、矿井要强化机电运输管理,加强供电系统及副井升降人员系统管理,确保各种保护灵敏可靠,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并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运行安全;矿井大型设备检修、维护、更换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位。

七、矿井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八、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值班及下大雨撤人制度。

九、矿井要按照《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登封市煤矿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登煤字〔2017〕71号)文件要求,完善机构,配齐职业卫生监测的设施设备,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卫生的各项安全投入。

十、矿井要结合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和复工复产验收进度。

十一、大冶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违规力度,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8月14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