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211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批复
  • 2017-08-16
  • 2017-08-16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97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批复

东华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5日收到《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整改河南煤监局对马池煤矿复产复核及安全大检查存在隐患的请示》(郑新〔2017〕369号)后,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煤监局复产复核所查隐患以及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池煤矿)井下实际和复核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马池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有1人跟班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作业。  

二、马池煤矿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培训,针对隐患整改项目,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马池煤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6人,零点班停止井下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10人。每班同时作业项目不能超过3个。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9月16日。

四、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矿井要加强防突管理、瓦斯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治理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善、通风设施标准完好、瓦斯治理措施到位、监测监控有效。

六、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值班及下大雨撤人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七、你矿要认真对照新标准,制定巩固提高的目标措施,进一步强基固本,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

八、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九、矿井要加强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等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

十、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煤矿隐患责任双倒查追究制度。

十一、各有关单位、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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