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6922/2017-00046
  • 登封市水务局
  • 水务,安全
  • 2017-05-04
  • 2017-05-04
  • 通知
  • 登水字〔2017〕83号
登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全市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办安监函〔2017〕1号)和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南省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豫水办安监函〔2017〕2号)文件要求。登封市水务局制定了《登封市水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落实,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2017年5月4日

登封市水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市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办安监函〔2017〕1号)和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南省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豫水办安监函〔2017〕2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县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更有效管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有效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隐患得到治理,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对照《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我局主要涉及供水消毒化学品及水利工程建设中使用汽油、氧气、乙炔等开展切割工作及局机关、局属单位食堂使用煤气等三类,根据要求开展三项工作。

(一)全面摸排风险。各单位要按照《目录》列明的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结合实际,全面摸排水利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并建立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要按照相关规定,在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整治各项隐患。对排查出的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逐一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分析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排查整治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其中水利工程建设中使用汽油、氧气、乙炔等由项目法人牵头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清单,随时跟踪;局机关食堂使用煤气由局办公室牵头清查,食堂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煤气。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控监测设备设施,健全危化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制度,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完成,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各级各单位按照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细化措施,广泛宣传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摸排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各级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工作。

(三)整治总结阶段(2018年2月2019至11月)。各级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行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扎实组织实施,确保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水务局将指导服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单位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电子版)报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科,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情况(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科。请各单位安全生产联络员密切关注水利部安全生产系统,做好系统内上报相关内容。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