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单位,各安全生产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社会消防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切实减少亡人火灾,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8日前)。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行政村、各单位细化措施,加强调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分类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镇安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派出所、消防、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民政所、安监所等单位要加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控,要召开会议部署发动,深入排查商(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采取督促整改、约谈、督办等方式消除隐患。民政所、派出所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的意见》,集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大检查。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二)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11月底前,各行政村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配合包村民警,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从严执行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督促出租房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
(三)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今年12月底前,消防、创建办、市场发展所等单位联合,对全镇集贸市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从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条件、重点部位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留宿住人等方面入手,强力整治突出问题。督促集贸市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集贸市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必要的疏散逃生器材。
(四)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全面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于今年年底整改到位。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立即组织修补。今年年底前推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要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完善绩效考评和奖惩激励等机制。
(五)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电力、安监、派出所、村镇规划办、工商管理所等单位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11月底前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2018年2月底前完成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督促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活动,推动居民小区全面建成集中充电车棚。对前期排查发现的行政村、自然村消防安全隐患,加大消防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7年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201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工作。
(七)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2018年2月底前90%的行政村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达标。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体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今年年底前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2018年2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八)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体活动。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在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广告。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评选活动。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曝光制度,集中曝光突出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每周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对各行业单位、派出所民警和村负责人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镇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行业监管。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文明执法。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及行为人要及时采取查封、关停、拘留等手段,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每案必究。
(四)强化奖惩问责。镇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实行消防责任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