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镇村调解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6〕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冶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梁跃飞 镇 长
副 主 任:吴晓敏 副镇长
成 员:杨红卫 农经站长
赵 雷 信访办主任
常鹏飞 司法所所长
吴泰和 司法所副所长
王永寿 国土资源所所长
各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经站,农经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和处理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切实做好本行政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