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站办所、各行政村、区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第八次和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郑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信访问题“百日大化解”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开展信访问题“百日大化解”活动为抓手,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利用100天时间,通过开展“百日大化解”活动,真正化解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达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访、不发生恶性个访、不发生因信访引起的负面炒作)和实现“一个确保“(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来送表的干扰)。
三、方法步骤
(一)做好安排,营造氛围。我区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印发专题文件、召开专题座谈会、群众参与案件评析等形式,真正让村干部群众了解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实现“三个不发生”和“一个确保“的工作部署上来,推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深入做好矛盾排查,切实解决信访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制度,解决问题。此次活动既要巩固前期信访老户集中化解的成果,又要排查化解新发生的矛盾纠纷,避免形成新的信访积案,更要努力解决现有的信访突出问题,千方百计把已形成的信访问题解决好。我区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畅通信访渠道。矿区要坚持开门接访,自10月初到12月底,每周二矿区管委会主任接访,周五书记接访,其他时间确保每天都有一名党政领导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挂牌接访;每周五书记接访,其他时间矿区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接访领导的姓名及职务、接访地点、接访时间要在接待场所进行公示,接访的领导要按时到岗接访,全程在岗,有群众来访时要接访,无群众来访时要及时约访或研究信访案件。领导接访后,要建立领导接访台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把《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录入信访信息系统,避免一些信访问题长期在信访系统“空转”。
2、做好矛盾排查。要延伸工作触角,拓宽工作视野,深入开展信访苗头隐患排查活动,弄清问题底数,动态掌握人员情况,要把今年以来发生所有信访事项包括各类重复访全部纳入排查的重点,特别是要把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不稳定人员和重点人员纳入排查视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逐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全力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在“十九大”召开前后,要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重大事项随时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3、切实解决问题。我区要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切实做好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化解。一要充分发挥“三个会议”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日例会、周研判会和联席会议三个信访工作平台,发挥其在议事、决事方面的作用。对当天新发生的信访事项,通过每日例会及时研判,促进解决;对每周发生的疑难信访事项,通过周研判会予以定性定策,推动问题解决。要定期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信访联席会,分析信访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二要落实领导包案。凡是发生的每起信访事项都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工作责任,限期解决。三要落实稳控责任。“十九大”召开前后,在继续解决问题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稳控工作上来,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有越级访、进京访倾向的重点人员和不稳定群体,要加强监控,落实专人做好稳控工作。
4、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和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要整理好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跨度长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要做好疏导和引导,力争通过法定渠道实现案件的终结和化解。
(三)做好总结,完善制度。12月份对此次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并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和提炼,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及时做好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我区成立以薛少龙同志为组长,管委会主任吴燕同志为副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矿区社会事务办,常俸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李建彬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矿区要把“百日大化解”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经常深入一线,研究情况、解决问题、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
(二)加强督查报告。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督查村委接访、领导包案、案件办理等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信访问题化解专项督查组,特别是在国庆节、十九大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