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7-00037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环保专项检查
  • 2017-02-18
  • 2017-02-18
  • 通知
  • 卢政〔2017〕15号
  • 2017-02-18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店镇迎接环保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环保部对我市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迎检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深入排查我镇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整改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镇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二、督察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3月15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周花芳   镇党委书记

            孔玉峰   镇  长

    副组长:何小道   副书记

            秦洪涛   人大副主席

            马宝仓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献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继峰   副镇长

            蔡晓峰   副镇长

            刘跃峰   党委组织委员

            王博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王新华   工会主席

            谢中杰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李韶松   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高建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各村支部书记、镇机关各部门、环保所、电管所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工办,负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督查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职责分工

1.文字资料组  

责任领导:何小道  马宝仓  蔡晓峰  

责任单位:党政办  工办

负责整理我镇关于做好环保工作的会议记录和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负责领导汇报材料的起草;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根据环保督查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并做好材料留存。

 2.道路扬尘治理

 责任领导:秦洪涛  范红伟

 责任单位:农办  各相关村

负责制订我镇2017年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对2016年全面镇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要突出镇区主要路段治理、道路两侧垃圾清理、黄土裸露治理等重点工作情况,要有数据支撑;负责做好督查期间道路扬尘整治工作。

3.建筑领域    

责任领导:王继峰

责任单位:城建办

负责制定我镇2017年建筑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2016年度全镇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负责督导建筑工地落实环保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负责做好督察期间建筑领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4.散煤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马宝仓   王博生

责任单位:工办  环保所  各村

负责对全镇居民用煤情况进行排查登记;负责制定散煤治理工作方案;负责全镇在用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及时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5.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秦洪涛  马宝仓  王继峰  王博生  

 责任单位:工办 城建办 农办 环保所 各村

负责对全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废品收购站)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负责物流仓储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散小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并建立档案,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对无证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取缔;各村要在本月20日前进行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对裸露黄土、建筑物料等进行覆盖,有河道的村要对河道进行清理。

工业企业污染管控    

责任领导:马宝仓  王博生

责任单位:工办、环保所

    负责对全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对不能切实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达标生产的企业依法进行关停,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负责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督察工作,对不能按照响应方案进行减产、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关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机制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各相关责任领导和部门要认真按照关施方案的要求,真抓实干,确保工作成效。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格问责。

2.健全管理制度

各部门要将每天工作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排查表上报工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并将处理结果以纸质版配套相关图像资料报送工办。

2017年2月18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