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7351/2017-00025
  •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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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4
  • 2017-02-28
  • 通知
  • 徐政【2017】15号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徐庄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徐庄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登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登封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八小”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小散乱污企业
      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整治时间:2017年2月至8月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
      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办理环保批准手续的企业;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违规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已列入2016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中完善、整改类的,限期完成整改。对未列入的、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对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违规批准设立的企业;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对“八小”企业,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等要求,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小、纳入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的已建成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对查出企业逐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整治企业整改落实及取缔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四、工作分工
      镇大气办: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对“小散乱污”、“八小”企业的取缔、拆除、关闭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环保中队: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的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行政拘留、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移交公安部门。
      工商质监所: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企业,对关闭取缔企业及时注销、吊销营业执照;严格落实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工商登记。
      国土所:对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处罚;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严禁向违法企业提供土地。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取缔工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取缔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供电部门: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对违规向关停和取缔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全面开展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对拆除取缔的,应设定时限限期自行拆除;对于超过时限拒不纠正的,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二)广泛宣传,建立台账。

通过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明晰企业名称、地址、整治类型、整治期限、完成日期。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落实整治任务,对排查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发现一家列入台账一家、跟踪督查一家、整治到位一家,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整治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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