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总体工作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以防范遏制事故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深化各项专项治理,推动企业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做好《意见》贯彻落实
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实时督导检查工贸行业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督导推动《意见》落实。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安监管办〔2016〕51号)、《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安监管〔2016〕54号)和《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登安监〔2016〕2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努力完成以下目标和任务:在2016年达标创建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底前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70%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冶炼、涉氨、涉煤气、涉粉尘防爆企业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运行。
2.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把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检查重点。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
3.加强措施,稳步推进。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做为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质量奖、文明单位等各项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凡不达标的,一律不予申报推荐。凡未达标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不予申报推荐各类先进及荣誉。
三、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粉尘涉爆企业做到一企一档,实施分类监管,突出抓好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对除尘系统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粉尘清扫清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重点人员责任落实进行整治;三是加强粉尘爆炸企业危险源的辨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提升整体水平;四是组织抽查会诊,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企业,实行专家会诊,狠抓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2.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制度建立、防护设施及措施、人员教育培训、安全警示、作业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六到位”(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到位、作业审批到位、作业人员培训到位、警示标识设置到位、通风检测防护到位、应急措施到位),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3.开展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验收方案,成立核验组,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对液氨使用企业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彻底消除液氨使用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对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液体等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明确专项治理的目的、时间、范围、内容、实施步骤。二是强化执法,依法追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彻查隐患问题,务求实效。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
四、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标准清单。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173号令)规定,督促企业制定规范体系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职责,保障资金的投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闭环管理。
2.规范体系运行,夯实企业基础。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找准、盯紧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场所、部位、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排查,并明确排查事项、排查内容、排查频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定期如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抓好宣贯培训,坚持典型引领。采取集中培训,印发指导手册等多种形式,重点宣贯查报程序、标准清单编制、信息台账建立等方面要求,使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学会方法,并集中力量抓好辖区内典型试点。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提升建设水平。
五、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明确工作目标。2017年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贸企业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2018年-2020年,在所有工贸企业中普遍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已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企业进一步巩固提高。确保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安全基础明显改善,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2.精心安排部署。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及措施。以《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为指导,在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中,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全面推动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六、强化工贸行业专题业务培训
1.开展基层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1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有关法规标准、现场执法重点等,持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使其能够掌握专项治理重点,到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
2.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1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提高各类安全监管人员辨别作业场所较大危险因素的能力。
七、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实行联合执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
八、筑牢工贸行业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并掌握辖区工贸行业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数据库和企业分布图。并适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
2.强化技术手段支撑保障作用。支持企业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鼓励培育“安全志愿者”开展企业互助互帮。
3.加大督导督办通报公告力度。建立完善督导督办通报公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达标创建等情况,表扬工作部署及时、推进迅速、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地区,预警提示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并跟进督促落实。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约谈和专项督导。实时利用新闻媒体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等,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