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5日召开的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马懿书记、程志明市长、李和平厅长和黄卿副市长讲话要求和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登环攻坚办【2017】20号文件精神,现将办事处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
(一)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5月底到6月初,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辖区内在建的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等施工项目,逐一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三员”现场监管;突出市政建设、水利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对各类施工工地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严管重罚;突出夜间监管和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规作业。
全面加强对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凡是不达标的要整顿,严重的要停工、追责。对未复检的工地,要抓紧组织申请验收,对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员制度的工地进行开工建设的,第一次红牌警告,第二次列黑名单,第三次驱逐出办事处辖区内。6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牵头单位:规划所
责任单位:规划所、路站、水站、重点项目负责人,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二)突出渣土车违规作业专项治理
坚决遏制渣土车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加盖硬隔离,硬密封,改造喷淋设施,要求加装一个喷水装置;要做到限量、限速、限时、限路和限油,出入市区的渣土车要限量进行硬密封,对车的载重进行限量,晚上限速到40码以下,限固定的时间运输,限固定的道路,必须要用无烟柴油或者加处理器的柴油。对渣土车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严管重罚,突出夜间监管和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规作业。
牵头单位:规划所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路站、水站、环保办、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三)城市垃圾清运工作
开展建城区内垃圾清运专项治理,5月底规划所、爱卫办要牵头拿出具体方案,6月初组织对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逐一排查,进行集中清运,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清运计划,统一统筹调度,统一使用车辆,统一规定路线,统一规定场地。清扫车、冲洗车24小时保洁好渣土车出入的固定道路。
规划办把清运计划上报到环保办,规划所对计划进行平衡,把最急的,最重要的工程垃圾需要清运的优先清运出去;统一调度好办事处的清扫车、保洁车,确保各方面各个区的平衡;统一使用车辆;统一规定路线;统一规定场地。辖区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可采取加盖等临时措施,也可以采取一些绿化,对建筑垃圾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严管重罚。
牵头单位:规划所
配合单位:路站、执法大队、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二、深入开展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的集中行动
(一)运营客货车
辖区内营运性的客货车要在规定时间和路段运行,确因白天需要营运性的客货车要避开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6月底之前要求全市汽车综合性能监测机关安装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实时传输尾气监测数据,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通过综合性的监测。
责任单位:路站、少林派出所、环保办
(二)市政车
6月底之前辖区内柴油车辆必须要使用无烟柴油,社区内的小型垃圾中转车要改用电动车。
责任单位:规划所、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
6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类工地物流企业签订承诺书。做好建筑、道路、水利、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和工厂企业、物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严厉查处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办
配合单位:规划办、水站、路站、科工信委负责人、招商引资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五)严格大型车辆管理
要学习借鉴商丘经验,严禁外地的车辆违规进入本辖区。6月10日前,制定大型车辆入辖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卡口检查,进行尾气监测,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大型车辆违规进城。
责任单位:少林派出所
配合单位:环保办、路站、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五)强化机动车排污联合执法力度
每周不少于两次,严厉查处不达标车辆,重点筛查高排放的汽油车。开展百日行动,对辖区内物流车辆开展排放污染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环保办
配合单位:少林派出所、路站、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六)加强油品的监管
持续深入排查,坚决取缔黑加油站,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安监办、少林派出所、工商质监所、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加大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月抽检率不低于10%,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
(七)加强重点区域和辖区易拥堵阶段的疏导
在敏感地段实施分流,减少在重点路段的拥堵,氮氧化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少林派出所
三、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的集中整治取缔活动
5月31日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建立台帐,月底之前排查必须完成;6月30日以前依法完成“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整治;7月1日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的日常监管和常态化的巡查监管,建立常态化、长效的管理机制,严防“小散乱污”死灰复燃;对辖区内每周抽取2个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作为督察样本,凡是发现还有“小散乱污”企业的或者是没有列入台帐或者列入台帐没有整治到位的将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环保办
配合单位:科工信委负责人、工商质监所、少林派出所、国土所、少林电管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四、深入开展VOCs的集中治理行动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狠抓臭氧污染治理,指导办事处结合实际,开展VOCs企业错峰停产,开展汽修店综合整治,减少市政涉VOCs污染作业、禁止高温期间进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市政作业,加强对加油站监督管理和装卸油品管理,加强对餐饮的排放家中设施不集中的清洗和家具企业的喷漆管理等工作,尽可能减少臭氧污染排放,持续增加办事处优良天数。
牵头单位:环保办
配合单位:规划办、路站、科工信委负责人、商务局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五、实施空气质量周排名的奖惩机制
依据《少林办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暂行)》,组织周排名,媒体予以公布,严格实施奖惩。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环保办、财政所、纪检办
六、落实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狠抓全面公开举报渠道、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等信息,切实维护自身和公众环境权益。
全面落实《办事处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加大对环保举报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强化网络信息收集,坚决兑现重奖举报承诺。郑州市举报统一到12369热线电话和12369的微信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用照片,用视频直接发到12369的平台,由环保部门统一受理后分别交给各部门去处理,小的案件三天之内必须给予结果。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规划办、路站、少林派出所、招商引资负责人、工商质监所、农业办
请各单位按照5月25日召开的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按照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每天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环保办并对以上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
电话:62869149 邮箱:slbhbb@163.com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