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牧中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合理的畜牧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畜牧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全市工作大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及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获得的经验;
3.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重要突发性事件;
4.根据本科室业务实际报送具有自身工作特色的信息,包括各项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
二、信息报送要求
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报送信息要层次深、质量高,包括能够反映开展工作的图片。上报的信息要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三、信息报送指标
信息报送以业务科室为主,具体任务见附表。
四、信息报送方式
1.一般信息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2.所报信息发送到dfxmj@163.com。
五、考评办法
(一)评分标准
1.被国家政府官方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以刊出稿件为准,下同),每篇计5分;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官方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每篇计4分;被郑州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官方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每篇计3分;被登封市委市政府、郑州市直部门官方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每篇计2分;被登封市直部门、畜牧中心官方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每篇计1分。登封市级以上单位或媒体同时采用的,按规定分值累积计分。 各科室所报信息经办公室综合采用的,分别以单篇计分。
2.被国家级刊物(国内统一刊号CN标志)采用的专业论文、理论文章(以刊出稿件为准,下同),每篇计5分;被省级刊物(国内统一刊号CN标志)采用的专业论文、理论文章,每篇计4分;被政府部门内部媒体采用的理论文章,每篇计2分。多家采用的,按规定分值累积计分。
(二)奖惩措施
1.年终对各科室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年度畜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畜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年度科室评先和个人年度考核中分别增加一分。
四、组织实施
1.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2.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
附表: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任务数(每月) | 备注 |
1 | 业务科 | 6条 | 含畜牧、技术推广、统计、兽医、兽药饲料监察、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2 |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条 | |
3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1条 | |
4 |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 | 1条 | |
5 | 畜禽屠宰管理科 | 1条 | |
6 | 办公室 | 1条 | 含人事信访、计生、妇委会 |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