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7-00065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7-10-12
  • 2017-10-13
  • 通知
  • 登牧字〔2017〕90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中层干部及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析和评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干部竞岗轮干制度,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9.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我市的《实施办法》

10.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11.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严查案件

12.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本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13.全力支持上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

(四)源头治理

1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工作规划,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郑州市“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教育手段,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16.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17.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二、主任高泉廷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畜牧工作实际,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

4.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支持查办案件

5.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二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至少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9.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0.模范遵守上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中心党组廉政承诺。

11.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5.每年向市纪委进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6.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8.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副主任杨二伟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中心党组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畜牧业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畜牧业务工作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业务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管理科、执法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10)组织开展国家畜牧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1)对业务科室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2)组织业务科室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参加检查考核

(13)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业务科室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4)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组廉政承诺。

(16)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7)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每年向上级纪委和党组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职责。

四、副主任王丽华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局党组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畜牧业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畜牧业务工作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办公室、行政服务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10)组织开展国家畜牧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1)对业务科室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2)组织业务科室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参加检查考核

(13)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业务科室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4)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组廉政承诺。

(16)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7)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每年向上级纪委和党组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职责。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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