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7-00070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综合,通知
  • 2017-12-15
  • 2017-12-18
  • 通知
  • 登牧字〔2017〕103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

2017年郑州市下达我市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16万元(郑财预〔2017〕442号),其中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8万元,扶贫引种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肉羊等优良品种引进改良。为了保证专款专用,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中心党组研究制订了2017年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使用办法,请组织辖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一、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种公猪、种公羊等优良品种的引进补助。每头种公猪补助2000元,每头种公羊补助2000元。

申报条件:

(1)登封市境内证照齐全非禁养区内的合法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均可申报。

(2)2017年年内从正规种畜禽场引进5头以上种公猪,5头以上种公羊,有引种证明和发票。

申报和补助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表,提交引种发票、引种证明和供种单位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由乡镇畜牧站实地审核签署申报意见上报市畜牧中心。

(2)畜牧中心组成技术专家组进行实地审验,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签署补助审核意见,提交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3)畜牧中心通过财政渠道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符合条件的引种单位账户。

二、扶贫引种资金8万元,重点支持整乡推进发展养殖脱贫的乡镇引进优良品种。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登封市境内已实施整乡推进或3个以上贫困村发展同一畜种脱贫规划的乡镇。

2、制定有2017-2019年度发展同一畜种养殖实现脱贫规划,并在乡镇政府或脱贫攻坚领导组、扶贫办备案。

(二)申报和补助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填写补助申请,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畜牧中心,附补助申请表、发展养殖业实现脱贫的规划(扶贫办签署意见)。

2、市畜牧业服务中心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乡镇养殖规划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乡镇签署补助意见,提交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补助对象。

3、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将扶贫引种资金拨付到乡镇政府或实施养殖扶贫引种的单位,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扶贫畜禽优良种畜、冻精的引进,或对贫困户养殖母畜实施人工授精、改良品种,提高养殖效益,实现尽快脱贫。

三、相关要求:

1、2017年12月21日前申报截止,2018年元月15日前资金拨付到位。

2、乡镇畜牧站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和购买种畜的审查。

3、申请扶贫引种资金的乡镇政府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账,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切实用于扶贫养殖业优良品种引进和改良。

 

联系人:赵学昭    13937133181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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