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8-00003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7-06-02
  • 2017-06-02
  • 通知
  • 卢政〔2017〕53号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店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卢店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登安委〔2017〕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筑牢基层基础,推动责任落实,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养,为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卢店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孔玉峰   镇长

副组长:何小道   副书记

        秦洪涛   人大副主席

        马宝仓   纪委书记

        贾献斌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王继峰   副镇长

        蔡晓峰   副镇长

        刘跃峰   党委委员

        王博生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谢中杰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王新华   工会主席

        郭彩歌   副科级组织员

        李韶松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建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范红伟   副科级干部

 成  员:镇机关站办所负责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杨晓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5日前)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活动的有关事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动员会要延伸到村组、企业班组。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播放安全小常识和安全生产信息,散发安全生产宣传册,播放自救知识短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意见》精神学习贯彻系列宣讲活动

1、继续开展宣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活动。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利用黑板报、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2、组织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制作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4、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提醒。利用黑板报、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在全镇进行安全教育宣传。通讯运营部门要向公众专题推送安全常识。

(三)举办“三周一日”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政府安委会将在迎仙阁广场设置主会场,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届时,镇政府要在镇人民广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出动安全生产宣传车,深入村组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2、开展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

一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5日至11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二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2日至18日)。

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要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镇经济发展办要印发宣传小册子,发放到镇直机关各部门、各个学校和企业;各村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播放自救知识短片;党政办公室要利用手机信息平台每周编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和温馨提示,让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9日至25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根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实质性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举行应急预案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6月1日至30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从严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登封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突出安全宣传中的亮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抓好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校园、进乡村、进家庭“ 六进”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镇政府将对各村、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总结通报,列入各村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各村、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4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62981006。

  

                                        2017年6月2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