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8-00009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7-07-14
  • 2017-07-14
  • 通知
  • 卢政〔2017〕76号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店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卢店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卢店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卢店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组  长:  孔玉峰  镇长

副组长:  何小道  党委副书记

          秦洪涛  人大主席

          马宝仓  纪委书记

          贾献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继峰  副镇长

          蔡晓峰  副镇长

          刘跃峰  党委组织员

          王博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谢中杰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王新华  工会主席

          郭彩歌  副科级组织员

          李韶松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建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范红伟  副科级干部

成 员: 镇机关站办所负责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杨晓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暂定为一个月,即日至2017年8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一岗双责”分工和网格责任划分,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马宝仓、王博生;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劳动保障所、统计站、安监所、电管所、环保所、国土所、卫生院、工商所;督导责任人:李德魁、杨晓新、胡延武、牛宏亮、唐耀东、毛伟峰、张宏旭、冯暖东;直接责任人:网格长)

1、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天然气使用等安全监管,防止企业各类重特大伤亡事故。

3、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经营单位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4、烟花爆竹:负责全镇烟花爆竹领域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条件,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防洪防汛、农电、农机、沼气、沉井、水库、农村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农村道路、森林防火和涉农危化药品安全。(分管领导:秦洪涛、魏晓、范红伟;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督导责任人:李红军、邵洪峰、孙守仁、毛伟峰,直接责任人:网格长)

1、加强汛期安全监管,作好防汛物资储备,认真规划和指导、落实水库、防洪防汛的各项工作。

2、加强农机、农电安全管理,规范农村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杜绝农机、农电伤人事故。

3、配合相关部门取缔非法经营的涉农危化药品门市。

4、加强对沼气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杜绝沼气中毒伤亡事故。

5、加强对农业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消防、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安全、非法营运、剧毒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安全(分管领导:何小道、贾献斌、谢中杰、高建伟;牵头部门:镇综治办、民政所、派出所、卢店交警二中队、消防队、电管所、安监所、工商所;督导责任人:屈国杰、张彦峰、康超峰、冉艳霞、王海潮、李团军、王晓生、胡延武、牛宏亮、冯暖东;直接责任人:网格长)

1、道路交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主要交通路口和危险路段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隐患,完善措施,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非法营运:做好宣传和排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取缔非法营运的“三轮”以及其它非法营运车辆。

3、剧毒化学品:依法对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行监管。

4、烟花爆竹: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运输和运输路线等依法实施许可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查处妨碍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务活动及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5、公共场所:加强网吧、酒吧、洗浴、旅店、超市、敬老院、大型集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拆除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瓦房,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建筑工程(包括拆迁、房屋新建、装修)、集镇市场、城镇燃气、液化气、地质灾害(分管领导:秦洪涛、王继峰、李韶松;牵头部门:村镇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监所、电管所、国土所;督导责任人:尚新超、申志栋、胡延武、牛宏亮、毛伟峰;直接责任人:网格长)

1、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报建手续,把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包而不管等行为;加强集镇道路建设和各类建设施工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五无”(无施工图纸、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质量监督、无工程监理)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的管理;加强对房屋拆除、脚手架与高空作业防护、施工用电等施工主要环节和“高、大、难、新”工程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或责令停工整顿。

2、加强对集镇市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液化气加气点、经营门市和城镇燃气管网的安全监管。

3、加强对市政设施、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4、加强危险地段地质灾害监控,落实监控和防范措施,控制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杜绝因垮塌而造成伤亡事故。

5、加强对居民楼院及物业管理,重点对小区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因用电、用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6、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集贸市场的安全监管,拆除彩钢瓦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学校和学生安全、卫生、娱乐场所和食品卫生安全(分管领导:王新华;牵头部门: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消防队、安监所、工商所、中心校、食药所;督导责任人:李志斌、张宏旭、王海潮、胡延武、王继锋、李金舟、裴京生;直接责任人:网格长)

1、加强学校的全面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2、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

3、加强学校及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应急演练,防止火灾、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发生。

4、抓好宴席、餐馆、药品、食品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活动,要对辖区内的企业、经营单位、种养殖场所、农户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隐患整改到人,坚决防止讲形式走过场,要抓牢,抓实,抓出成效。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各村安全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

各网格长按照各自网格职责,抓好各自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网格长对本网格安全负总责。

四、组织实施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卢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订本辖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于7月16日前把实施方案报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阶段(7月14日至7月2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短期内难以治理完成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每周及时报送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村、各有关单位应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执法检查阶段(7月26日至8月5日):镇政府将集中执法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全镇范围内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请各单位每周五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8月6日-8月15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各村、各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领导,抓实抓好。要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治理责任,制订治理方案,强化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告。

(二)执法必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督导指导,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逐级实行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经验;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群策群力,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四)深入研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研究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形势平安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于8月16日前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81006

邮箱:ludiangongyeban@126.com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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