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11/2017-00066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7-09-29
  • 2017-09-29
  • 通知
  • 登文物字〔2017〕78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8日      

 


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县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查清全市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部、生长状况等情况,做好全市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7〕17号)、《登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绿办〔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生态、文明、宜居、健康、富民为目标,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加大投入、宣传教育为手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查清我市古树名木资源的具体情况,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为我市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古树名木普查

建立古树名木数量、种类、位置、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评价档案;建立树龄80-99年的树木档案;管理专项经费有保障,管理单位、管理人明确,养护管理措施到位,挂牌率100%,护栏等基础设施健全。

(二)保护古树宣传

以网络、书籍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古树情况;古树旁设立说明牌,内容包括种类、树龄、传说、责任人等。

三、工作范围和对象

(一)工作范围

依照我局职能,本次工作范围为全市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古树名木普查、资料收集及保护等。

(二)工作对象

本次工作的古树名木对象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分为三级: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

二是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三是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在80-99年的树木;

四是急需加强保护的古树名木。凡是因老弱、病、残生长不好,或者受旅游区、风景区、工、矿企业等外来因素干扰多的古树名木,属急需加强保护的古树名木,要列出清单,提出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

四、技术规范

本工作技术规范以国家林业局2016年10月颁布的《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2737-2016)》、《古树名木普查技术(LY/T2738-2016)》为准。

五、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创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白金永

副组长:宫嵩涛

成  员:韩向阳 张晓彬 安小丽 高超飞 耿占国

秦志乾 郝宝峰 王晓庆 王占功 李迎建

何兆祥 胡少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研究基地,由韩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相关具体事务。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对古树名木情况进行前期调查(2017年10月-12月):拟定调查方案,抽调专人成立古树名木普查队,申请普查经费,做好调查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开展适当的技术培训、做好前期宣传。完成我市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古树名木资源实地调查、质量检查、鉴定及基础数据整理汇总工作,精心拍摄、收集古树名木照片和传说资料,为编印《登封市古树名木画册》做好准备(2017年10月-12月)。

具体工作日程计划:

10月9日—10月20日  少林寺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0月21日—10月25日 少室阙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0月26日—11月10日 中岳庙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1月11日—11月15日 会善寺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1月16日—11月19日 颍阳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1月20日—11月23日 太室山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1月24日—11月26日 观星台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1月27日—12月2日  嵩岳寺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2月3日—12月7日   嵩阳书院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12月8日—12月9日   启母阙文物保护管理所辖区

(二)古树名木资料建档(2017年12月-2018年4月):对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查漏补缺,建立信息档案,并配合市绿委办完成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结果认定(2018年5月-6月):完成古树名木鉴定结果的认定,编制我局古树名木普查报告,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古树名木复壮及保护方案,并配合市绿委办完成《登封市古树名木画册》的印制工作。

(四)古树名木集中宣传(2018年7月):通过网络、画册等方式,对我市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公示,并对古树名木保护、传说等相关知识进行普及,提高大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程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所有相关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本工作,加强交流沟通、统筹协调、强化配合,要克服困难、强化职责,高标准地完成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宣传等工作任务。

(二)大力宣传。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大众提供古树名木线索,保证信息来源的多样化。

(三)加强学习。本次工作的专业性强,技术规范严格,信息化程度高,需要培养一支有责任心、能熟练掌握普查建档技术要领的专业队伍。所有相关人员一定要积极参加市绿委办组织的系统培训,并主动、认真地学习相关国家规范,确保调查因子准确有效,数据录入完整无缺。

(四)保证质量。抓好质量管理是本次工作的根本,对于普查工作人员提交的资料,局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反复推敲、仔细核对,确保第一手资料准确无误。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