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11/2017-00064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7-11-25
  • 2017-11-27
  • 通知
  • 登文物字〔2017〕93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我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文物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社会消防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切实减少亡人火灾,确保我市文物领域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白金永

副组长:张道有 

成  员:王  岩  张晓彬  王占功  安小丽  王晓庆

        耿占国  何兆祥  王卫华  李翊督  秦志乾  

        李迎建  高超飞  陈卫星  郝宝峰  刘小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并负责执行领导组的决策,办公地点设在局法制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岩兼任。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两会”结束后5天。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组织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

从即日起至2018年“两会”结束后5天,在我市文物领域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火灾隐患;领导小组每周至少带队到基层进行1次抽查;法制安全科每周至少到基层进行1次检查;各文管所每半月至少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1次全面检查;局全体网格化监管分包责任人,对分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每周至少1次。

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时,检查的范围应包括:1.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2.用火、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尤其是取暖用火、大功率用电器及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情况;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善、到位;5.技防设施、监控设备运行情况;6.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7.文物本体安全情况;文物本体上镶嵌的石刻、砖雕及主要构件情况,田野散存文物情况等;8.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物的清理情况;9.是否存在违法建筑;10.其它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文管所及安全生产网格化分包监管责任人要分别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台账,并在每周五9点前,将本周消防检查情况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文管所报告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全局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台账,并上报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二)重拳整治安全隐患

根据局属各文管所及全体网格化监管分包责任人进行消防检查情况,对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存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账制度,定期对各文管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销账,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对超出我局能力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确保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都能及时整改到位。

(三)持续开展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局属各文管所要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各种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部署,各文管所要分别在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春节期间、元宵节期间,集中对文物古建筑进行消防专项检查;并于平安夜、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各所统一开展“零点”行动,集中开展大规模夜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少林寺、中岳庙等香火旺盛的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明确专人严看死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将安全知识纳入我局工作人员就业上岗、技能培训内容,纳入我局普法宣传计划,定期开展群众性宣传,并组织局、所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活动结束前全部培训一遍,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2.丰富安全宣传载体。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运用宣传橱窗、提示标牌、电子显示屏、广播、手机短信等宣传手段,普及消防及文物安全知识,曝光重大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25日前)。组织召开我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下发本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检查,整改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讲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召开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对我局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并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克服松懈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工作落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督导、信息传递等工作,确保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保证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工作开展过程中,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定期组织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文管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记过错。

(三)做好沟通,形成合力。局属各科室、文管所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人要做好沟通交流,以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为统一目标,做好配合,形成合力,保证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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