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行初字第01026行政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豫行终1524号行政判决书,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3月29日注销登封市颍阳供销社持有的登国用(建)字第9700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