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煤炭管理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形成目标量化,责任明晰,分级负责,有序推进,有效协同的稳步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精准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企业盲目作业、工作无序等问题,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三讲三做三实活动开创煤炭安全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地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建立目标化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立组织
为强化对工作目标的管理,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煤管所及煤矿工作目标的收集汇总和综合协调,牵头组织目标考核工作。各煤炭主体企业、煤矿也要成立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目标计划制定、责任分工、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目标制定
(一)客观全面,便于操作
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制定三年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含月度采掘计划和重大灾害治理计划),细化安全生产任务,要具体到采掘进度,大型设备安装,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推进,“四新技术”的推广,培训时间及内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口帮扶的相关事项,重大灾害治理的投资、现场治理主要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的主要专业及地点等主要内容。经市局联审会审后,按月度目标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对矿级领导量身定制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对每一个岗位定制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做到照单履责。
每年初,煤矿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经煤炭主体企业审批并报市煤炭局联审会审后,由煤炭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下发。煤矿根据批准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科学制定月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每月末,煤矿应总结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及建议,形成方案下发实施。每季度末,煤矿应科学全面总结本季度井下采掘情况、四量平衡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制定下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报市煤炭局联审会审。年度末,各单位应总结本年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二)科学严谨,务实高效
市局各业务科室、煤炭管理所要根据市局整体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科学制定月度工作目标计划,目标制定要严谨,要具体到安全执法检查煤矿及检查目的内容、召开专业例会的时间及主要内容、业务学习的时间及内容、其它业务工作的开展等目标计划。市局监管科室、煤炭管理所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科学制定月度工作目标计划。
三、目标管理
(一)强化落实,严格考核
煤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月度、季度、年度目标计划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如需变更,必须按照程序审批备案。煤炭主体企业、煤矿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要依据煤矿目标计划,严格进行考核。
(二)认真总结,履职尽责
局各科室、煤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月度目标计划安排工作,每周五必须对本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并于周五下午四点前报局办公室。每月底,必须对月度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计划,并上报办公室。局办公室牵头,会同局纪检室对各科室、煤炭管理所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工作目标完成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工作目标完成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局各监管科室要定期对辖区煤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考核抽查,目标考核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对目标管理工作好的单位要全市通报表扬,对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煤矿的相关矿级领导强制实施召回复训。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