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2956/2018-00066
  •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公示,陈雪芬,不动产
  • 2018-04-19
  • 2018-04-19
  • 2018-04-19
  • 2018-05-18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房产权证权利人:陈雪芬  ;身份证号:410125XXXXXXXX0042  。

于2018年419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嵩阳路禾香里32号  

面积:153.9平方米/42平方米,权利属性:  \   ,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 登房权字第01772号作废。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