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 梁跃辉/杨晓菲 ;
身份证号:410185XXXXXXXX4030/410185XXXXXXXX3521 。
于 2018 年6月14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 登封市颖河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角
面积:180.17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 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明 第0005053号作废。
日期: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