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一期工程(单线1.5万吨/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一期工程(单线1.5万吨/天)
建设地点: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南部纸坊村东侧
承建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运营单位: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371-6731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