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
为扎实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我区制定《送表矿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送表矿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郑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秸禁办〔2018〕8号)精神、《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及《登封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农作物废弃物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现结合实际,就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美丽登封和现代农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原则,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兼顾秸秆原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利用完善收储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力争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
二、时间节点
在全区实行全区域、全天候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1.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全区“蓝天卫士”快速管控经验,及时召开夏秋季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或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9月16日至11月10日)
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我区每天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行政村组织本辖区开展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年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兑现奖惩措施。组织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区直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各级禁烧组织领导体制,全面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区实行矿区党委书记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管委主任、主管副职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网格化监管。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关键要靠政府强力推动、严格落实责任。和8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到位,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所有农业废弃物随意焚烧现象。
(四) 强化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各种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并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资源化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高效管控。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各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区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强化巡查、督导力度。各行政村必须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在“三夏”和“三秋”等主要农时季节,要积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逻队,深入田间、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并严格按照禁烧监管责任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矿区禁烧办设立举报电话62700003,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将秸秆焚烧降到最低限度。
(七)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是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3号)精神,各行政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坚持以疏为主,疏堵并举,利用政策引导和补贴帮扶,鼓励拓宽秸秆利用途径。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公关研发,积极推广成熟实用的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突出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利用方式,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能力和水平。并着力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强化源头疏导,化害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八)加大财政帮扶性投入。一是矿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的需要。二是统筹安排现有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经济效益好、有示范推广作用的企业或项目。三是加大对购买与秸秆还田相关的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九)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实施经济处罚。根据郑政文〔2017〕162号要求对发生焚烧的行政村给予上划财力100万元的经济处罚。二是实行通报制度。“三夏”和“三秋”等主要农时期间,矿区禁烧办将对全区各行政村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三是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不够、措施不力,因大面积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案事件或同一行政村多次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政村及其相关责任人,矿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四是奖励先进。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行政村、区直单位、企业等部门予以适当奖励。
各行政村、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应积极行动,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夏三秋”等主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