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卢店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郑州市、登封市全面禁烧有关精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登秸禁办〔2018〕07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我镇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和利用好蓝天卫士平台,防治大气污染,针对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特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奖惩措施,狠抓全面禁烧,强化综合利用,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二、工作目标和时间范围
实现全镇辖区范围内全面禁烧。重点禁烧时段是(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5日至11月5日),其他时间为常态化监管时段。
三、职责任务与分工
(一)制定全面禁烧工作规划,完善全面禁烧工作措施,督导全面禁烧工作情况,落实全面禁烧工作奖惩措施,全方位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牵头部门:“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其余时间由相关部门牵头
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镇直各部门
(二)禁止农田、地边、坟头秸秆焚烧,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各村、镇直各部门
(三)严禁工矿企业场院内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烟囱烟雾,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
牵头部门:环保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各村、镇直各部门
(四)禁止村组路边、村庄地边、垃圾存放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
牵头部门:爱卫办
责任部门:各村、镇直各部门
(五)严禁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路权范围内焚烧垃圾、杂草、树叶。
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村、镇直各部门
(六)严禁公墓、祠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焚烧纸张。
牵头部门:民政所
责任部门:各村、镇直各部门
(七)严禁建成区内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各村、镇直各部门
(八)严禁荒山、林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山林火灾。
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村、镇直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对本辖区全面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大协调、指导、督查力度,形成有利于推进全面禁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自领域的禁烧工作,形成全面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氛围,开设全面禁烧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开展禁烧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到全面禁烧行动中。
(三)强化督导督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三级督导机制,镇纪委、镇督查考核办、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全面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镇禁烧督查组加大巡视督查力度,对各村、镇直各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镇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全面禁烧责任;各村、镇直各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控制不到位,被卫星遥感监测、查处罚款的,除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外,相关责任单位负连带责任。
(四)加大奖惩措施。在各村使用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中自我发现的火情,应急处置及时,30分钟内组织扑灭的,郑州市不再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凡不作为或慢作为,超过30分钟仍未处置妥当,导致火势蔓延,造成恶劣影响的,确认为1出火电,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1、奖励措施。在“三夏”、“三秋”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一处秸秆焚烧现象,所在村将受到物质奖励;对没有发现田间地头、道路两旁堆放秸秆,所在村将受到物质奖励;对秸秆回收送至加工点或秸秆还田,按所在村运送数量加上秸秆还田达到种植亩数的100%以上,所在村将受到物质奖励。
2、处罚措施。发现一处焚烧现象,奖补全部取消,罚款当事人2万元,当事村取消年终农业、环保评先资格。第二次在该村发现焚烧现象,当事村支书写检查一份,送交镇绩效考核办,扣发所在村支书、所在组组长一个月工资,对包村干部也要进行重罚。
附件:1.卢店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卢店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逻督查组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卢店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卢店镇“三夏”、“三秋”全面禁烧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玉峰 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道 党委副书记
秦洪涛 人大主席
马宝仓 纪委书记
贾献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继锋 副镇长
蔡晓峰 副镇长
刘跃峰 党委组织委员
王博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王新华 工会主席
谢中杰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郭彩歌 副科级组织员
李韶松 村镇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建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焦洪凯 副科级干部
范红伟 副科级干部
成 员:何金全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红军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永利 财政所所长
李团军 派出所所长
唐跃东 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王海潮 消防队队长
冉艳霞 民政所所长
18个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魏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监督、实施、督查等有关事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认真组织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的各项工作。
附件2
卢店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逻督查组
为做好今年“三夏”、“三秋”全面禁烧工作,镇政府成立全面禁烧工作巡逻督查组:
组 长:魏 晓
副 组 长: 范红伟
成 员:李红军 刘俊卿 董振华 孙锋丽 邵洪峰
孙守仁 景会娜 王占省 耿 博
派出所工作人员2名同志
消防队2名同志
巡防队6名同志
巡逻督查时间:(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5日至11月5日),督查工作主要集中在晚上。
巡逻督查组工作职责:在“三夏”、“三秋”期间,对各村全面禁烧工作机构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对焚烧后果、发生焚烧次数进行认定,并对焚烧秸秆当事人、所在村、镇包村干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