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8-00044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5-29
  • 2018-05-29
  • 通知
  • 卢政〔2018〕80号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夏季高温和汛期即将来临。夏季高温多雨,既是企业生产繁忙时期,又是从业人员容易疲劳时期,更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抓好夏季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外重要。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镇成立领导小组,纪委书记马宝仓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杨晓新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分析、深入把握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建筑施工、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防暑降温、防雷电等安全检查。要针对夏季高温、酷暑、多雨等不利的气候条件,重点对防雷电、防暑降温措施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劳动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对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场所,必须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防止职工因高温产生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对不宜、不需在高温天气下继续生产作业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暂时停产、停业。要针对夏季强对流天气、雷雨较多的特点,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雷安全措施。

(二)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大风多发的特点,村镇办、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应加强对易由强风、暴雨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的深基坑与高边坡的截水与排水措施、塔吊与施工升降的地脚螺栓、附墙架、标准节螺栓与缆风绳、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施工临时用电、临时设施稳固、四周围档设置、现场排水设施等情况。对一些处在低洼地带的建设工程项目,要特别注意强降雨带来的水灾隐患,该停止施工作业活动要及时停止,该转移人员的要及时转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工地生产安全。

(三)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情况,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安监所要加强对加油站安全监管,切实做好防雷、防静电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

(四)做消防领域安全监管。综治办、消防队要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顿。综治办要加强对社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监督管理。

(五)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农业服务中心、交警队要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六)做好防汛领域安全监管。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监督,坚决打击和取缔河道范围内滥采乱挖、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为水库及河道安全度汛扫清障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防汛和水库除险加固,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度汛。同时,农业服务中心要督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

(七)要加强市政设施的安全监管。村镇办要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坠落等事故发生;加强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梁、低洼易积水地区和雨水井盖等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检查,及时疏通排水井和排水管道,保证各类排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三、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着力加强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洪涝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密切监视雨情变化,及时准确发出预警信息。国土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将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可能构成威胁的隐患点(区)全部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内,落实监测责任人。要确保应急值守、加强值班、加密监测、责任到人、岗位到人,根据前期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避险工作。

四、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处于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镇里值班领导共和同志要全班在岗,村、企业也要固定一


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及时、有效地处置。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五、加强督查暗访,严格责任追究

镇政府督查办、镇纪委、镇经济发展办要加强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发生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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