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11/2018-00021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3-21
  • 2018-03-21
  • 通知
  • ​登文物字〔2018〕11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做好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少林寺事务管理委员会:

古树名木不仅是重要的文化遗存,也是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季节,同时也是古树名木各类病虫害的高发期,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病虫危害也将逐渐开始蔓延,为了确保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须在4月底以前对古树名木进行春季病虫害消杀防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人,有责任和义务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保护管理工作,望贵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防治办法:

一、对古树名木及周边树木喷洒1000倍氧化乐果溶液防治。

二、结合药物防治的同时做好地面浇灌工作,确保古树名木生长周期的水分要求。

在实施古树病虫害消杀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操作人员及游客安全。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