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工作,把登封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内外环境卫生,搞好分包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不断加强,机关的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景区环境更加优美亮丽,分包路段干净整洁,分包楼院整洁有序,共同参与全市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升整体创卫水平。
三、建立机构
为推进落实我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现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白金永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宫嵩涛 党组副书记
郑建伟 副局长
王世鹏 副局长
李新召 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室、所、馆、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工程、分包楼院、文物景点、机关卫生、创建督查五个工作组,实行组长分包责任制,责任到组、到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新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景利超、李韶光。具体负责我局创建工作的安排、督查、考核,切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工作,并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创建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学习市领导创建工作的动员讲话和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要求,并结合工作特点,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和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目标。
责任领导:李新召 责任人:景利超
2、分包楼院卫生。我局分包的楼院共二处,分别是:鹿鸣小区和会仙庄三巷东侧。要与辖区管理人员相结合,充分协调,联合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工作,使分包的楼院卫生环境达到美观、整洁、有序。具体任务:
(1)清除家属院内的小广告及乱涂乱画;
(2)院内电动车、机动车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
(3)楼道卫生及墙体污损面的修复;
(4)防盗窗除锈及刷漆颜色统一;
(5)阳台雨搭无严重破损,阳台外无花草、无悬挂衣物;
(6)路面硬化无破损,垃圾箱、池数量足够、无破损,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乱流;
(7)绿化带无缺株、短苗,无积存垃圾;
(8)防鼠、防蚊蝇设施齐全;
(9)清除院内积存垃圾,保证无死角;
(10)设置健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卫生保洁制度版面、分包责任标识牌。
责任领导:宫嵩涛 责任人:朱朝峰
成 员:付瑞芳 徐银鸽 陈军晓 王博飞 杨 丽
李昊楠 刘世奇 韩向阳 胡少峰 余彩娟
刘 霞 李新建 吴晓鹏 魏庆凤 侯春华
张倩倩
3、提高机关卫生水平。按照卫生区划分,制定卫生环境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卫生管理,完善卫生设施,消除和解决卫生死角,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杂草,垃圾定时清理,洗手间干净无异味;做好A区和大门口至书院路段卫生。对门前路段两侧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或掩埋,做到干净整洁;A区卫生做好院内及房间的杂草、垃圾、碎玻璃等清理,大厅内部需重点集中整治,清理污秽垃圾及地面基本平整,定期开展卫生治理和评比活动,每周2次不定时抽查,评优评差,根据结果,挂红、黑旗。
责任领导:陈文晓 责任人:景利超
成 员:李韶光 张 静 李 竞 陈 乐 董晓华
张德卿 安亚杰 陈晓丽 耿向凯 杨小磊
4、做好路长工程。坚持路长工程无死角,每天对分包路段商户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贴乱画、文明墙损坏、沿街建筑物装饰层损坏、门窗破旧、商铺店牌不规范或破损、户外广告、路边杂草垃圾、空白宅基地垃圾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整治,对未及时整改的进行“专人专店”式管理。协调各方促创建,对拒不整改的部分商户,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整治。
责任领导:郑建伟 责任人:吕丽霞
成 员:吕丽霞 李翊督 王 岩 余彩娟 谢占刚
屈建昌 何艳楠 袁晔璇 耿建北 安春玲
李明霞 袁晓霖 靳红军 王少周 李晓丹
李亚东 邢晓静
5、做好四个景点、汉三阙卫生工作。坚持做到文保单位内部卫生无死角,周边无杂物堆放,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每天内部排查不少于1次,每周有局领导带队到各个单位内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评比结果施行红黑旗制度,获得红旗单位予以表彰,获得黑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每周四下午16点前将评优评差结果上报局创建办公室,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创建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世鹏 责任人:郝纹嫣
成 员:各所负责人
6、做好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成立创建工作督查组,成员为赵晓鹏、张亚洲,负责对各组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以简报形式,将督查结果于每周四下午16点前上报至局创建工作办公室,实行奖优罚差。
责任领导:李新召 责任人:赵晓鹏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整体安排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制定《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落实任务阶段。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层层分解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逐项达标。同时,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请市创建办指导工作,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
3、自查、迎接检查阶段。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
六、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为实现创建目标贡献力量。
2、抓好落实。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抓,保证人员、经费等,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任务分解到人,按照局《实施方案》和市有关要求,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创建工作办公室,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对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解决、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任务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