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11/2018-00030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5-04
  • 2018-05-04
  • 通知
  • 登文物字〔2018〕28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保护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及中岳庙文物管理所:

中岳庙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西御碑亭是中岳庙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准的方案,拟对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实施保护维修。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保护维修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白金永   

副组长:郑建伟、张道有、陈文晓

成  员:屈建昌、吕丽霞、王 岩、李迎建、李亚东、王少周、李韶光、李平、安春玲

下设工程施工组、工程监督组、工程安全组、资金管理组,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

(一)工程施工组

组长:郑建伟

成员:吕丽霞、李迎建、李亚东、王少周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招投标、图纸会审、施工、监理、验收、审计、资料归档等工程实施的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与工程技术相关的问题,负责各组之间的联络与沟通。

(二)工程监督组

组长: 陈文晓

成员:李韶光、李平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招投标、施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现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杜绝、早处理。

(三)工程安全组

组长:张道有

成员:王  岩、李迎建

工作职责:负责施工期间安全,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及消防等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资金管理组

组长: 陈文晓

成员:屈建昌、安春玲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涉及财政、审计部门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工作的协调工作,对招投标工程进行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资金。

以上涉及的小组、科室及个人都应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