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837978X/2018-00030
  • 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
  • 2018-02-28
  • 2018-02-28
  • 通知
  • 登行【2018】16号
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管理层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管理层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8日

 

管理层值班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强化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安排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同志值班;

2.办公室负责每月1日前公布具体值班安排(年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法定假期,要提前一个月申报,次月不再安排值班,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3.白班:休息日和节假日白天值班时间段为:        上午:8:30-12:30,下午:12:30-17:00;

4.夜班:每天值班时间段为:17:00-8:30(次日)。

二、值班地点

1.值白班人员应坚守中心办公室;

2.值夜班人员应坚守中心值班室;

3.领导带班白天应坚守领导办公室,晚上应坚守领导值班室。

三、值班职责及要求

(一)值班职责:1.处理公务来电;2.接待来访群众;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4.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5.定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6.做好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二)值班要求

1.严格值班考勤。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严格实行两签到一签退考勤确认制度,一次未签视为旷工半天,两次及以上未签的视为旷工一天。

白班签到、签退时间为:8:00-8:30、12:30-13:00、17:00-17:30;

夜班签到时间为:17:00--17:30、21:00-21:30、8:00-8:30(次日)。

2.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时处理,并视情况逐级上报。

3.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对于自己无法答复的,要请示带班领导,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4.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时巡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5.严格值班纪律。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滋事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6.严格面对    面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坚守到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7.严格请假替岗制度。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自行协调替岗人员,提前报带班领导审批(带班领导报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备案,特殊时期要自行向有关部门报备。

四、结果运用

1.值班考勤与文明奖挂钩:

(1)值班人员考勤计入日常考勤(上午班、下午班、晚班各按出勤一天计算,脱岗按未出勤计算),按考勤计算值班期间文明奖(具体发放办法,参照请销假制度有关要求)除此之外,出现一次脱岗的,涉及带班领导的由主任进行约谈,涉及值班人员的由分管科室的领导进行约谈;屡次出现脱岗的,提交班子会研究处理。

(2)当天值班工作被上级检查暗访通报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扣发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当月文明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记错、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1)对值班期间不在规定地点值班或脱岗10分钟以上的;(2)不完善值班记录的;(3)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4)对当班的各项工作事务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5)不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访造成恶劣影响及引发严重后果的。(6)违犯值班纪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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