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967/2018-00038
  • 登封市公安局
  • 综合,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2018-09-23
  • 2018-09-23
  • 通知
  • 登公通〔2018〕29号
登封市公安局关于下发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郑州市政府及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消除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局重新梳理规范一批省、市、县三级保留和取消的证明清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办事。对列入保留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各单位要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取消的不必要证明,任何单位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或变相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得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同时,因我市居民外出就业、学习、生活等,所在地要求提供我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之外的证明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掌握情况,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省市县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2018年9月23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