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冶镇委员会 大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冶镇2018年关于“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总支、支部,各行政村:
《大冶镇2018年关于“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冶镇委员会
大冶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大冶镇2018年关于“孝老爱亲”“好婆婆”
“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节是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提升文明素质,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全镇良好的“敬老、尊贤、守礼”浓厚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阳节暨“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这次评选活动以“寻找重阳美丽”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争创乡风文明红旗村为目标,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通过开展“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谦让和睦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逐步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二、评选范围、标准和办法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所有村民,包括长期在大冶镇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居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二)评选标准
此次活动共评出300名模范人物。推荐类别为:孝老爱亲(50名)、好婆婆(50名)、好媳妇(50名)、十星级文明户(50户)、美丽庭院(100名),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孝老爱亲”标准(责任单位:组织办 责任人:郭晓花)
有家庭责任感,能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老人,关心父母衣食住行,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成员团结友爱;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度较高。拥护中国共产党,不参与集体越级上访,没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发生,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好婆婆”标准(责任单位:宣传办 责任人:贾明娟)
婆媳关系融洽,家庭和谐,互敬互爱,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与邻里关系和睦,不重男轻女,思想不守旧,不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无违法违纪行为,信奉科学,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拥护中国共产党,不参与集体越级上访,没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发生,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好媳妇”标准(责任单位:宣传办 责任人:贾明娟)
婆媳关系融洽,孝敬公婆,尽其赡养义务,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夫妻感情融洽,家庭和睦,持家有道;能很好的教育子女,能处理好家庭矛盾;品行端正,不嘴杂,说话礼貌、得体;不铺张浪费,生活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信奉科学,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拥护中国共产党,不参与集体越级上访,没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发生,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有较高的认可度。
4、十星级文明户(责任单位:宣传办 责任人:贾明娟)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支持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2)勤劳致富星: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勤奋劳动,诚信经营,有一个收入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俭持家,家庭成员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者;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3)道德风尚星:家庭团结,家风民主,家庭成员关系融洽,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无家庭暴力。邻里关系和谐,互敬互助,不拨弄是非。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从简,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不搞宗派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处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4)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打闹事、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信访问题;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5)孝老敬贤星: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尊重并学习本村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6)生态保护星:生态保护意识强,积极参与护林防火、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活动。爱护动植物资源,无非法砍伐、捕猎、采挖等破坏资源、污染水源的行为。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少用一次性用品,抵制白色污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化庭院经济。
(7)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8)义务互助星: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等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楼道)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9)人居环境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家庭院落、室内室外、房前屋后、所属街道保持清洁卫生,达到绿化、美化、净化。住房内外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讲求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乱吐乱丢,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接受健康教育,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努力提高健康素质。
(10)科教文化星:崇尚科学,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拥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读书看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5、“美丽庭院”标准(责任单位:环卫办 责任人:李福伟)
(1)庭院整洁:村民庭院门前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庭院内墙体干净、无乱写乱画、无乱挂杂物等现象;地面无裸露黄土、无污水、无污物、翻盆倒罐无积水、物品摆放有序;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蚊蝇乱飞现象。窗台、房顶无乱堆乱挂现象。
(2)室内干净:村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有帘、窗有纱,勤开窗通风、勤拆洗被褥、勤换洗衣物、勤洗澡理发、无蚊蝇;墙壁楼道无积尘,无蛛网;地面干净卫生。厨房内厨具餐具干净,无污垢;有通风设施,顶棚无污垢、无积尘、无蛛网;排水管道通畅,地面干净无污水;有防蝇、防鼠设施。厕所有顶、有墙、有门、有帘、有防蝇设施;地面干净、无污水、无积尘、无蛛网、无蝇、无蛆,便池干净无污垢,基本无异味;墙壁干净,无乱刻乱画。
(3)符合以上标准要求且拥护中国共产党,不参与集体越级上访,没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发生,家庭成员没有参与邪教组织,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每个村报送“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类别每项名额不少于2名,由村三委评定后推荐至各责任单位,最终由镇评选小组审定后择优评选。评选数量可依据审定结果优秀名额适当增减,不搞整体平衡。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标准和质量,杜绝降低要求、以次充好。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冶镇“寻找重阳美丽”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斌 梁跃飞
副 组 长:崔会生 顾建刚 牛志学 姜金锋
梁丽莉 吴晓敏 刘银绪 王少辉
赵晓昌 董晓辉 燕秋晓
成 员:侯红斌 景晓阳 王鸿鹏 赵慧晓
郭晓花 贾明娟 景月敏 景爱丽
李福伟 宋晓飞 赵 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宣传办。崔会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贾明娟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实施步骤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推荐申报、审查认定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3日-8月20日)。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启动评选活动。各村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排查摸底阶段(8月21日-9月2日)。各村要明确评选身边模范活动方法步骤,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模范人物,确保评选出的模范代表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推荐申报阶段(9月3日-9月21日)。采取属地推荐、自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行政村通过召开各类评议会、民主推荐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推荐身边的模范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模范典型。各村推荐类别每项名额不少于2人,要认真核实、确定各项模范人物候选名单和事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各村于9月17日前将“寻找重阳美丽”推荐表及先进材料报送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负责材料收集、汇总、寻访核实、审查认定后,将最终拟表彰的人员名单及先进材料、照片、视频资料一并于21日前报送到镇宣传办(要求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邮箱:dyjiamingjuan@163.com 电话:62931129
4、审查认定阶段(9月22日-10月1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推荐标准,深入候选人工作、生活所在地,寻访核实、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向镇党委提出拟表彰的人选名单,对评出的先进模范进行命名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加强宣传,认真学习。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媒介,介绍活动背景,公布推荐标准,宣传典型事迹。同时积极组织掀起向先进学习,争当“先进模范”的学习宣传高潮,确保活动持久深入,取得实效。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评选活动摆上工作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安排专人分管此项工作,真正把寻访、推荐、学习、宣传模范活动落到实处。
3、注重质量,不走过场。各村要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严格推荐程序和标准,确实把有群众基础,有社会影响力、感召力,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模范”推荐上来,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