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中心各科室:
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牧质〔2018〕17号)要求,结合登封市实际,现就我市做好2018年中秋和国庆(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畜禽产品消费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机,不择手段谋取利益,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为形成“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高泉廷
副组长:杨二伟 王丽华 张建发
成 员: 李雪刚 薛淑萍 梁大清 王少鹏 景怀山 牛新河 赵学昭 张银安 各乡镇(区)畜牧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薛淑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领导组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分析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针对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主动加强与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集中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中心各科室要进一步梳理本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排查发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按环节逐项、逐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发现的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持续深入推进“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扫雷、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检打联动,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测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和对产业影响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畜牧产业化集群的监督抽检和监督巡查。对监督抽查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三、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根据防治非洲猪瘟严峻形势和“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中心各科室要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一线值班、信息报告、应急事项初始处置等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登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