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
为切实解决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根据《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登办【2018】50号)文件要求,市畜牧中心结合本行业部门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职责,研究制定了《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6日
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2020年)
为切实解决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根据《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登办【2018】50号)文件总体部署,结合畜牧行业在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重点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臭气熏天不是美丽乡村,污水横流不是小康社会。我市畜禽养殖业为保供给、惠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畜禽养殖污染也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社会问题。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省、市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省、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列为省、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来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更是为了兑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
(四)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方向。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利于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发展绿色畜牧业,推动畜牧业清洁生产,促进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畜禽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以畜禽养殖大县、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科技装备,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统筹不同规模类型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构建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机制,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构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
(三)农牧结合,多元利用。坚持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农牧结合,分类探索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调整优化畜禽生产结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四、工作目标
2018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
2019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8%以上,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2020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市畜禽粪污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
五、实施步骤及重点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三年行动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攻坚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1—10月20日)
研究制订三年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指导各乡镇(区、办)制订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关键举措,确保有序推进。各乡镇(区、办)方案于10月底前报市畜牧中心备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8年10月20日—2020年9月30日)
1.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巩固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成果,2018年底前组织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回头看”活动,确保禁养区内已关闭的养殖场不复养。鼓励支持养殖场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畜牧业标准化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强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支持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2018-2020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自愿申请、先建后补、达标兑付”的原则,每年扶持3--4个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支持建设能源化、规模化、专业化沼气工程,提高沼气或沼气发电利用比例;支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及输送管网。在畜禽养殖密集区每年培育建设1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示范点。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示范点建设,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格局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3.加强全程管控利用。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积极推广环保新型饲料,实施精细管理、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防止铜、砷等重金属超量排放。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利用,确保粪污处理无害化,养殖场不出现粪污乱排乱堆和污水乱流现象。引导各类畜禽养殖场户因地制宜,探索利用方式。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车间)、大型沼气工程;引导中型规模养殖场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肥水存储设施和输送管网,配套消纳用地;鼓励小型养殖场户开展以种养结合为核心的家庭农牧场建设,实现自我消纳。大力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区域布局推进”、“就地消纳利用”、“异地消纳综合利用”、“区域配套循环利用”等种养结合模式,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造成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志。
4.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畜种,制定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科学统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正确处理农村畜禽养殖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增收致富之间的关系;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畜牧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等相结合,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通过搬迁实现更高层次发展,通过组建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场、支持龙头企业托管代养,为散养户“退出庭院、退出村庄、退出散养,进入规模、进入市场、进入循环”创造条件。
5.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避免产生畜禽养殖污染增量。引导现有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积极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不断减少畜禽污染存量。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环保部门每年9月-10月份开展一次,对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养殖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养殖场反馈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11号)要求,会同市环保局对各乡镇(区、办)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奖优罚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畜牧中心成立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登封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登牧字【2018】34号)),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各乡镇(区、办)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开展绩效考核等。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治理效果突出的乡镇(区、办)予以奖励,并优先安排扶持项目和资金;对未完成任务或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
(三)落实好扶持政策。在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机具敞开补贴、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网、土地利用、农业用电等扶持政策;另一方面积极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统筹利用奖励资金、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给予扶持。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强化畜牧科技创新,组织科技攻关,重点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集成推广,建立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不断提高科技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支撑作用。
(五)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进场入户、以会代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和畜禽污染治理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开展畜禽污染防治的主动性,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为更多从业者的自觉行动。
(六)强化督导检查。市畜牧中心会同环保局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区、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