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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综合,通知
  • 2018-12-24
  • 2018-12-24
  • 通知
  • 登牧字〔2018〕145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2月17日,河南省华航现代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发生火灾事故,致11人死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安全生产不容忽视。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督促指导屠宰加工、养殖、兽药、饲料等各类涉牧生产加工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彻底排查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治理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和严格的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深入检查督查和严厉的责任追究,促进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深入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泉廷主任担任,杨二伟、王丽华、张建发三位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具体安排,畜牧中心各科室及各乡镇(办)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

此方案自即日起实施。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对涉牧企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已近年底,屠宰加工、养殖、兽药、饲料、孵化、无害化处理厂等各类涉牧生产加工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易导致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企业还存在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装备更新不及时等忽视安全生产现象,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作为畜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指导各类涉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涉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屠宰企业等涉牧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构建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涉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涉牧企业是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切实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涉牧企业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细化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专门力量,督促各类涉牧企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排查,并作好工作记录或建立工作台账。对于养殖企业,要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排查干草棚(库)、精饲料车间、供电供水设备、铡草机、畜禽舍、供暖、自动化生产设备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要重点检查使用锅炉供暖、有沼气池及发电、有产品冷藏库或罐的养殖企业,设备(管道)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及时整改。同时,要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大风、大雪等自然灾害。对于兽药企业,要重点排查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管理,压力容器、锅炉、烘箱、空调系统等是否按规定运行、维护并定期检验,是否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生产操作。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对于饲料企业,要重点排查其生产厂区易产生粉尘的区域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插座、配电盘等是否有防爆功能,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除尘设备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定期清理,除尘效果是否良好,化验室危险试剂是否按要求存放,对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物质,亚硒酸钠等剧毒物质,液体香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是否严格管控,爬梯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等。对孵化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其他企业也要对其设备设施按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做好相关指导和抽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配合做好涉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养殖、兽药、饲料等涉牧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各类涉牧企业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督促指导屠宰加工、养殖、兽药、饲料等涉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风险防范能力。饲料、兽药企业要加强生产人员、化验人员日常培训,严格遵守饲料、兽药有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实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检查。本次行动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在督查检查中,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现场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科室、各乡镇责任人对发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送,对行动不力、报送不及时人员也将严厉问责。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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