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 登封市松颖避暑山庄 ;证号: \ 。
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王村乡柴沟村七组
面积: 13386平方米,权利属性: 国有 ,
用途: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登国用(1999)第37号作废。
日期: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