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8〕92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郑州市、登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铁腕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
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成立卢店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宝仓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贾献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博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晓峰 副镇长
王继峰 副镇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成 员:李团军 派出所所长
冯暖东 工商所所长
胡延武 安监所所长
杨晓新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尚新超 村镇办主任
李红军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海潮 消防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杨晓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底)
1、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企业要组织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9月至10月底)
1、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镇检查组要加大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督查,促进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镇年终考核办法进行量化问责。对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委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期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联系人,8月2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一并报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期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信息。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统计表》(附后),并于每月2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卢店安监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