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卢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8月23日
卢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和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助力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登办〔2018〕5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镇区各村、经济基础较好的村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山田水路林乡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2018年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实施以“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达到《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标准》。完成垃圾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在2017年景店、竹园两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的基础上,完成吴岗、瓦窑沟、杨岗、栗子沟、屈家坊、张家门、崔岗、刘家沟、龙头沟等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形成长效管护机制。结合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同步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户厕改造和新建(改建)公共厕所任务。年底前11个行政村达到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同时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对我镇下达的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目标任务。
2019年,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试点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全镇生活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所有行政村达到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对我镇下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工作任务。
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全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村要按照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在所有行政村按照不低于人口总数2‰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考评制度,对保洁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建设镇垃圾处理厂,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确保日常运行正常。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通过财政奖补、村自筹、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2019年年底前,各村通过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
牵头单位:村镇办、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村镇办、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进地膜回收加工利用,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农村生产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环境监察七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镇村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各村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镇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村镇办、爱卫办、经济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二)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镇区村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镇区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完成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开展乡村河道水域整治。组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对全镇所有水域以及河道、水库、渠道、涵闸、坑塘等水利工程岸线和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改善和保护水环境,基本达到“水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水中无阻水障碍物、堤岸无垃圾”。认真落实“河长制”,落实常态化保洁管理。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结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同步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水冲式无害化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户厕改造和新建(改建)公共厕所任务。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镇所有行政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各村要统筹安排,科学选择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要求,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探索建立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机制,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长效落实。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推广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环境监察七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镇容镇貌
1.提升农村道路建管水平。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组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省道、县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公路边沟以里范围内道路清扫及时,无白色垃圾漂浮,无秸秆杂物堆放,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积存。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有条件的村实现通组通户硬化。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排前路应全部硬化,群众出行无障碍。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提升村庄绿化亮化水平。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按照方便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安装照明设施,镇区各村实现夜间普遍有照明;其它村庄实现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有照明设施。建立村庄亮化管护机制,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积极推广普及节能灯具,发展太阳能、风能联体路灯。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办、电管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结合我镇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合理设计农村建筑方案,确定村庄民居风格和建筑指导样式,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要引导和促进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要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4.开展村庄地上空间整治。组织开展清除露天旱厕、简易茅厕、废旧禽畜舍、废弃旧房和私搭乱建活动。规范改造影响安全及景观的供电、广播、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推进空心村治理,整治农村院落,打造提升“美丽庭院”(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风尚和谐美),把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改造成菜园、花园、树园、游园,修复或拆除没有保护价值的老旧民居,利用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等活动场所,打造村庄景观节点,注重留足村庄公共空间。
牵头单位:村镇办、文化服务中心、国土所、电管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5.深入开展卫生镇、村创建行动。以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镇区环境卫生、整治镇区秩序、整治镇容镇貌为主要内容,实施镇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按照“全面推开、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有效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行为。深入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省级卫生村、郑州市级卫生村乡镇数量占比分别达到30%、50%以上。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积极推进镇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2020年年底前,实现镇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乡风文明培育。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组文化墙,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乡情村史、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本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营造浓厚的乡风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公婆等,选树一批当代乡贤典型,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结合实际开展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村级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引导和行为约束机制,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聚焦贫困村村庄环境、庭院卫生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贫困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镇政府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督导和综合考评工作。二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三是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宣传栏、条幅等方式和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保图印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引等形式,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注重多元投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要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引导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要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四)强化分类推进,开展示范创建。环境整治村要积极争创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要积极创建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要结合省、市级卫生村创建和“人居环境红旗村(社区)”争创活动,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带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机制保障,严格督导考核。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例会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制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每月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排名。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根据日常督导和集中考评结果,对年终考核成绩靠前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对评选命名的“省级示范村”和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省级达标村”工作任务的村分别进行资金奖励。对每季度考核最后1名的村,约谈其支部书记、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