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孙景文;身份证号:411XXXXXXXXXXX0250
于2019年2月27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阳城路与洧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凯龙城B12号楼1单元701
面积:138.23平方米 ,权利属性:\ ,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登房权证字第1301083036号作废。
日期:2019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