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徐攀峰;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1577
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向我局申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东北角紫薇城6号楼1单元12层1202
面积:43.02平方米 ,权利属性: \ ,
用途: 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1426号作废。
日期:2019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