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赵俊涛;身份证号: 410XXXXXXXXXXX0052
于2019年2月25日,向我局申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中岳大街南侧迎仙一院11号楼1单元1层102
面积:106.02平方米 ,权利属性: \ ,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 登房权证字第200908000490号作废。
日期:2019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