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邓会朋;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6020 。
于2019年3月5 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大禹路与207国道交叉口
面积:85.26平方米 ,权利属性:\ ,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登房权证字第200908001206号作废。
日期: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