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7351/2019-00001
  •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9-01-08
  • 2019-01-09
  • 通告
  • 徐政〔2019〕1号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工矿企业:

《徐庄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8日

徐庄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郑州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2月17日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火灾和12月21日巩义市孝义街道二十里村自建窑洞坍塌事故教训,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政府决定自 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 年6月底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四大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四大攻坚行动”,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大抄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督查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张学军任办公室主任。

三、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四大攻坚行动”。重点在6 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

2、车辆出入、检修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7、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

8、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

9、查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0、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等情况。

(二)消防领域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

1、车站、旅游景点、卫生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2、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4、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6、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2、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治理情况;

(五)建筑施工领域

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4、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5、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六)煤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

1、煤矿方面:

(1)生产、在建、整合改造和停产待整合矿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措施效果检验、验证)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水患监测、探放水综合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实情况;

(5)防灭火、防冒顶、防冲击地压工作落实情况;

(6)停产整顿煤矿整改及复产验收情况;

(7)严查煤矿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转包、非法违法承包分包、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不按设计施工、以整改、建设名义组织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未关闭到位、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煤矿山方面:

(1)露天矿山加强边坡边帮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情况;

(2)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查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3、冶金等工贸行业:

(1)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2)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3)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抓好落实。“四大攻坚行动”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四大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分 3 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2 月下旬至 2019 年 1 月 1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定“四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电话。

3、各有关单位要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四大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新闻媒体要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 年 1 月 10 日至2019 年 6 月 20 日)。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

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单位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镇安委会要对“四大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镇安委会将组成联合督导组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5 日)。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四大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四大攻坚行动”全过程。“四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 1 次调度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单位。

(五)层层压实包联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四大攻坚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分包联系负责。其他企业由明确分包联系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分包联系全覆盖。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 2 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 8 次。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双清单”制定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矿山超层越界、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领域层层转包、外协单位安全管理等长期影响安全生产的痼疾顽症,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

(八)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2019 年 1 月 10 日前,各单位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镇安委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周四前要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详见附件 1)报镇安委办邮箱 47945746@qq.com;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将本辖区本行业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每阶段工作总结报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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