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养殖场(户):
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全镇主要动物疫情形势稳定,依据《2019年登封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免疫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9年徐庄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免疫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6日
2019年徐庄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
主要动物疫病春季免疫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形势稳定,根据登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特70%以上。
(二)口蹄疫。对所有猪进行0型、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0型、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牲畜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70%以上。
(三)小反刍兽疫。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对新生羔羊或新补栏的羊要及时补免,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牲畜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70%以上。
(四)布鲁氏菌病。对布病的免疫,羊每年免疫1次,1次1头份。种公畜禁止免疫,奶畜原则上不免疫,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等动物疫病按免疫程序实施全面免疫。
二、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免疫阶段,从3月26日到4月23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防疫队伍,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阶段为补免补防阶段,4月24日到4月30日,开展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工作,并组织自查,及时采样送样,由市疫控中心进行免疫效果检测。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5月上旬迎接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三、具体要求
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免疫,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规定执行。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散养畜禽可参照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同时要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疫情排查、报告、消毒、等防控工作和春季集中免疫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养殖场(户),要按照全镇春季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备足防控所需物资,确保全镇春季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在免疫工作中,要根据不同饲养方式、对畜禽免疫工作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强化管理规范免疫操作,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要加强疫苗的管理,按疫苗要求的条件进行储存运输,保证疫苗质量。在集中免疫中出现疫苗严重应激反应的,应立即向镇畜牧站和市畜牧中心报告,妥善进行处理。凡已免家畜,一定要随免随佩戴耳标、随建立免疫档案。
(三)搞好督查,注重实效
要加强对中小型养殖场(户)的防疫督查和组织工作。规模养殖场要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并认真填写免疫档案,镇畜牧站足量供给疫苗。镇畜牧站将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按时间、按质量、按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