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崔宗涛;身份证号: 410XXXXXXXXXXX3515。
于2019年11月14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大禹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南侧嵩山一号二期43号楼2单元2层204号
面积:129.7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5539号作废。
日期: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