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权利人: 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
他项权证义务人:黄素玉,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1521
于2019年10月25日,向我局申请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西段地道所家属院1号楼3单元4层405
面积:151.40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他项权证登0701023834号作废。
日期: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