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8395704/2019-00016
  •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019-09-12
  • 2019-09-12
  • 通知
  • 送管发〔2019〕38号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送表矿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矿区食品安全办、村镇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校、派出所、卫生院:

现将《送表矿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送表矿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郑州市个别小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均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查明原因,妥善处置。此事件表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仍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郑州市食安办关于印发郑州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登政食安办〔2019〕9号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解决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送表矿区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红武  管委副主任

成  员:端木民  市场监管所所长

           吴银鸽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范晓丹  食品药品办公室副主任

           李劲松  爱卫办主任

           王   伟  中心校校长

           景慧阳  派出所所长

           赵雪丽  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区食安办,范晓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为学校集中供餐配送单位,下同)持证率100%;学校周边摊贩规范经营率100%,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100%;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工程达到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完成率100%。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类学校及周边(学校校门周边2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为学校集中供餐配送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职责分工

(一)属地管理职责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要按照《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办要发挥督促、指导、协调职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重点检查上述项目外,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进货查验、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中心校

中心校督促学校(含幼儿园及午托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校长陪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学生就餐安全管理。

(四)爱卫办

要督促协调各村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强化责任监管,加强巡查管理,严禁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占道摆设摊点,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深入推进“路长制”市容市貌大提升,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占道经营。

(五)派出所

    派出所对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查处,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地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卫生院

卫生院负责做好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五、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9年9月13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为期2个月。

(一)动员宣传部署阶段(2019年9月13日-16日)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教育部门要收集学校配餐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供给矿区食品安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16日-10月22日)

各村委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出全覆盖,彻底解决困扰学校、危害师生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2日-31日)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方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矿区食品安全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委和有关部门要把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监管措施,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二)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委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学校及周边饮食消费环境。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委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搞好总结。各村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矿区食安办反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以便相互交流整治信息,掌握整治进度,总结整治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联 系 人:范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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