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9-00045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2019-12-16
  • 2019-12-16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和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上级有关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登封市对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养殖场(户),贩运人等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1、整治制售、添加、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严厉查处添加、使用"瘦肉精"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遵守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2、整治贩运、加工、销售有"瘦肉精"残留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构建生产与贩运风险共担机制。

3、规范养殖业投入品管理。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不按照GMP规范生产行为;督促养殖场(户)建立饲料、兽药购货台账和用药记录,遵守兽药、饲料管理法规。

4、全面排查,重点检测。按照100%的比例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50%的比例对饲料、兽药经营企业,100%的比例对养殖场(户)和贩运经纪人抽样检测,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5、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对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督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贩运户、屠宰场、加工厂及养殖场(大户)向政府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使之置身于政府和社会的双重监督之下,促进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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