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74/2015-00099
  • 登封市卫生局
  • 打击非法行医
  • 2015-07-06
  • 2015-07-06
  • 通知
  • 登卫〔2015〕76号
登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登封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厂矿医院,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2015年登封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6日


2015年登封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宗旨,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整治无证行医重点区域和“钉子户”为重点,按照“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网络覆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彻底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群众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巧云任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胡战云、工会主席郭帅旭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法规科,刘志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

(二)重点对象:无证行医及屡打不绝的无证行医“钉子户”、“难缠户”。

(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对发现的无证行医,特别是屡打不绝的“钉子户”,进行重点盯守,反复查处;对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具体措施

(一)每周一次抽查通报。

市卫生监督所每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地进行实地暗访抽查,重点为个体诊所的行医资质、行医人员的行医资格等,排查无证行医线索。

(二)每月一次联合执法。

市卫生局每月组织1次由卫生、计生、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行医集聚的重点区域和屡查不止的无证行医“钉子户”、“难缠户”进行重点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每月参加无证行医问题突出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巡查行动,帮助基层克难攻坚。

(三)建立无证诊所台账销号制度。

卫生监督所和基层网格建立无证诊所排查、查处工作台账(附件2),记载巡查、查处、处罚、移交信息。对查处后停止执业、并经两月反复巡查未发现继续执业的,予以销号,转入常态监督。对查处后继续执业的未销号无证诊所,予以连续巡查、反复查处,直至停止执业活动。

(四)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

将开设无证诊所的人员列入“黑名单”(附件3),包括无证行医人员基本信息和查处信息,作为网格重点排查、监管部门重点监控及查处的对象,实现全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提高无证行医司法移送工作效率。对“黑名单”中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定期通报给原注册机关和注册单位。

(五)健全医疗市场监管公示曝光制度。

一是合法诊所信息对外公布。在地图定位信息平台及时将合法诊所名称、地址、科目等许可信息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查阅使用,并作为网格排查无证诊所的依据;二是媒体曝光无证行医查处信息。每季度将无证行医查处信息、处罚信息、司法移送信息和无证行医举报途径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公示,鼓励社会监督,方便市民举报。

(六)网格排查和监管查处信息即时通报。

依托“郑州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畅通无证行医信息互通渠道,发现无证行医,及时通过平台报告给卫生、计生、食药和工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职权分别对行医行为、药品购销和房屋租赁进行查处,查办结果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给网格,形成打击无证行医监管合力,实现监管无缝衔接。

(七)严格网格责任追究。

各级网格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网格“发现问题、排查问题、上报问题”的职责,定期巡查,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对查处后的无证诊所进行跟踪回访,相关信息及时向网格反馈。市卫生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

市长效办将“打击无证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列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对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稽查和考核,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建立重点部门和重点区域的协调沟通机制。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畅通渠道,健全打击无证行医协调沟通机制

(三)建立领导干部分包单位工作机制。

市卫生局实行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区工作机制,分包领导同志要坚持深入所包单位,不间断督导、指导、协调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全市联动、精确打击,力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职责积极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对于网格排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行医,要从严从速查处、严厉打击。查处必须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跟踪整改,不得以罚代改;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打击无证行医内部考核机制,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力度、工作效果等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评比。市卫生局将对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成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无证行医危害,曝光违法案件,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宣传栏,公示辖区合法诊所许可信息、无证诊所查处信息、市县两级打击无证行医举报投诉电话等,增强监管透明度,营造打击无证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刘志敏    市卫生局法规科

电  话:62839353 

邮  箱:dfwsjfgk@126.com

附件:1.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2.无证行医巡查、查处台账

      3.无证行医“黑名单”

          4.登封市卫计委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分包区域

 

 

 

 

 

 

 

 

 

 

 

 

 

 

 

 

 

附件1:

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巧云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战云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郭帅旭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成  员:刘志敏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法规科长 

        周炎昌  市卫生监督所长 

        岳作峰  市卫生局医政科长

        蔡超敏  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人

        秦瑞存  市卫生局疾控科长

        李建文  市卫生局中医科长

        王洪琴  市卫生局药政科长

        杜彦森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各乡(镇、区、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附件2:

              乡镇无证行医巡查台账

 

无证诊所名:                   开办人员:

地址:                         住址:

                               身份证号:

信息来源:网络上报(  ) 巡查发现(  ) 群众举报(  )

          上级交办(  ) 上年结转(  )

首次查处情况

查处日期:         查处内容:清除标识(  ) 收缴药品(  ) 器材(  )

立案日期:         未立案原因:行医人身份不明(  )

处罚日期:

跟踪查处情况

日期

复查情况

处理情况

停业()仍执业()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停业()仍执业()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停业()仍执业()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停业()仍执业()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停业()仍执业()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销号原因:多次复查已停业( ) 移送司法机关( ) 移交日期:      

          取得执业许可证( )

销号日期:

责任协管员:                       主管领导:


附件3:

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无证行医地点

查处单位

查处时间

查处结果

是否移送

公安机关

移送时间

备注:1.查处单位:XX卫生局;2.查处结果:取缔;处罚并取缔。

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个季度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表汇总报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附件4

登封市卫生局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分包区域

序号

分包区域

分包领导

监督所联络人

乡镇区办联络人

1

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郭帅旭

周炎昌

13700861920

郑志军 13783511387

李建松 13525506872

冯巧红 13849095732

2

大冶镇、宣化镇

尤松乾

杜炎森

13007533611

高爱军 15903995678

梁建静 13592576158

3

卢店镇、唐庄乡、白坪乡

胡战云

李天全

13903826327

张宏旭 13838052711

陈旭东 13592552350

李康宁 15238076257

4

君召乡、颍阳镇、送表矿区

刘君华

景燕军

15803846877

陈心鸿 13673970345

张洪钦 13592401385

刘小振 15903670166

5

大金店镇、东华镇、石道乡、

秦慧君

赵帅星

13939014477

王晓东 15937137588

李彦锋 13783406599

冯国民 13783517009

6

告成镇、阳城区、徐庄镇

吕鹏飞

胡小涛

13703995126

张青仁 13939023444

李晓静 15838298876

王建峰 13938417555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