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厂矿医院,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2015年登封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6日
2015年登封市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宗旨,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整治无证行医重点区域和“钉子户”为重点,按照“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网络覆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彻底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群众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巧云任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胡战云、工会主席郭帅旭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法规科,刘志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
(二)重点对象:无证行医及屡打不绝的无证行医“钉子户”、“难缠户”。
(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对发现的无证行医,特别是屡打不绝的“钉子户”,进行重点盯守,反复查处;对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具体措施
(一)每周一次抽查通报。
市卫生监督所每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地进行实地暗访抽查,重点为个体诊所的行医资质、行医人员的行医资格等,排查无证行医线索。
(二)每月一次联合执法。
市卫生局每月组织1次由卫生、计生、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行医集聚的重点区域和屡查不止的无证行医“钉子户”、“难缠户”进行重点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每月参加无证行医问题突出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巡查行动,帮助基层克难攻坚。
(三)建立无证诊所台账销号制度。
卫生监督所和基层网格建立无证诊所排查、查处工作台账(附件2),记载巡查、查处、处罚、移交信息。对查处后停止执业、并经两月反复巡查未发现继续执业的,予以销号,转入常态监督。对查处后继续执业的未销号无证诊所,予以连续巡查、反复查处,直至停止执业活动。
(四)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
将开设无证诊所的人员列入“黑名单”(附件3),包括无证行医人员基本信息和查处信息,作为网格重点排查、监管部门重点监控及查处的对象,实现全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提高无证行医司法移送工作效率。对“黑名单”中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定期通报给原注册机关和注册单位。
(五)健全医疗市场监管公示曝光制度。
一是合法诊所信息对外公布。在地图定位信息平台及时将合法诊所名称、地址、科目等许可信息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查阅使用,并作为网格排查无证诊所的依据;二是媒体曝光无证行医查处信息。每季度将无证行医查处信息、处罚信息、司法移送信息和无证行医举报途径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公示,鼓励社会监督,方便市民举报。
(六)网格排查和监管查处信息即时通报。
依托“郑州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畅通无证行医信息互通渠道,发现无证行医,及时通过平台报告给卫生、计生、食药和工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职权分别对行医行为、药品购销和房屋租赁进行查处,查办结果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给网格,形成打击无证行医监管合力,实现监管无缝衔接。
(七)严格网格责任追究。
各级网格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网格“发现问题、排查问题、上报问题”的职责,定期巡查,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对查处后的无证诊所进行跟踪回访,相关信息及时向网格反馈。市卫生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
市长效办将“打击无证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列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对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稽查和考核,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建立重点部门和重点区域的协调沟通机制。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畅通渠道,健全打击无证行医协调沟通机制。
(三)建立领导干部分包单位工作机制。
市卫生局实行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区工作机制,分包领导同志要坚持深入所包单位,不间断督导、指导、协调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全市联动、精确打击,力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职责积极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对于网格排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行医,要从严从速查处、严厉打击。查处必须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跟踪整改,不得以罚代改;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打击无证行医内部考核机制,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力度、工作效果等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评比。市卫生局将对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成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无证行医危害,曝光违法案件,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宣传栏,公示辖区合法诊所许可信息、无证诊所查处信息、市县两级打击无证行医举报投诉电话等,增强监管透明度,营造打击无证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刘志敏 市卫生局法规科
电 话:62839353
邮 箱:dfwsjfgk@126.com
附件:1.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2.无证行医巡查、查处台账
3.无证行医“黑名单”
4.登封市卫计委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分包区域
附件1:
登封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巧云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战云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郭帅旭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成 员:刘志敏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法规科长
周炎昌 市卫生监督所长
岳作峰 市卫生局医政科长
蔡超敏 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人
秦瑞存 市卫生局疾控科长
李建文 市卫生局中医科长
王洪琴 市卫生局药政科长
杜彦森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各乡(镇、区、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附件2:
年 乡镇无证行医巡查台账
无证诊所名: 开办人员:
地址: 住址:
身份证号:
信息来源:网络上报( ) 巡查发现( ) 群众举报( )
上级交办( ) 上年结转( )
首次查处情况
查处日期: 查处内容:清除标识( ) 收缴药品( ) 器材( )
立案日期: 未立案原因:行医人身份不明( )
处罚日期:
跟踪查处情况
日期 | 复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停业()仍执业() |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 |
停业()仍执业() |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 |
停业()仍执业() |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 |
停业()仍执业() |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 |
停业()仍执业() | 再次查处( )日期: 内容: |
销号原因:多次复查已停业( ) 移送司法机关( ) 移交日期:
取得执业许可证( )
销号日期:
责任协管员: 主管领导:
附件3:
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籍 贯 | 无证行医地点 | 查处单位 | 查处时间 | 查处结果 | 是否移送 公安机关 | 移送时间 |
备注:1.查处单位:XX卫生局;2.查处结果:取缔;处罚并取缔。
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个季度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表汇总报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附件4:
登封市卫生局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分包区域
序号 | 分包区域 | 分包领导 | 监督所联络人 | 乡镇区办联络人 |
1 | 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 郭帅旭 | 周炎昌 13700861920 | 郑志军 13783511387 李建松 13525506872 冯巧红 13849095732 |
2 | 大冶镇、宣化镇 | 尤松乾 | 杜炎森 13007533611 | 高爱军 15903995678 梁建静 13592576158 |
3 | 卢店镇、唐庄乡、白坪乡 | 胡战云 | 李天全 13903826327 | 张宏旭 13838052711 陈旭东 13592552350 李康宁 15238076257 |
4 | 君召乡、颍阳镇、送表矿区 | 刘君华 | 景燕军 15803846877 | 陈心鸿 13673970345 张洪钦 13592401385 刘小振 15903670166 |
5 | 大金店镇、东华镇、石道乡、 | 秦慧君 | 赵帅星 13939014477 | 王晓东 15937137588 李彦锋 13783406599 冯国民 13783517009 |
6 | 告成镇、阳城区、徐庄镇 | 吕鹏飞 | 胡小涛 13703995126 | 张青仁 13939023444 李晓静 15838298876 王建峰 13938417555 |